前不久,洛阳市民通过网络平台反映:我是瀍河区巨龙家园的一名业主,因未交小区物业费,物业公司擅自断水。未交物业费并非有意,实属无奈,2013年买房签署的房屋买卖合同,房子面积是89点多平方,2020年以前都是按房屋买卖合同上的面积交的物业费,从未拖欠,就在去年,物业公司让业主以92多平方米的面积交物业费,他们从未给大家出具过相关文件,所以业主们拒交物业费,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44条的相关规定,物业公司是没有权力停水停电。物业公司和开发商同属一个公司,入住5年多了,房产证该公司也迟迟未给大家办理!一直要以补齐到92平方米的房款为要挟,又迟迟拿不出相关测量单位出具的房屋面积的相关文件,肯请百忙之中,关注一下我们小区的物业管理。
12月24日,洛阳市政务服务中心对此作出回应:网友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经核实: 因部分业主长期不缴水电费,拖欠3个月以上的采取了停水,没有停电,因物业公司每月要给自来水公司,电业局按时缴纳水电费,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每月对每户的水电费都进行公布,有部分业主就是不主动缴纳,只好采取停水办法督促缴费。按照房管局实测实量面积收费,测量面积到时候多退少补。 新时代消费网温馨提示:当您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除了向行政机关投诉之外还可以通过新时代消费网“我要投诉”栏目及关注“新时代消费网”微信公众号在快速投诉栏目进行在线投诉,我们将联手消费者维权组织竭诚为您维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