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聂国春 7月30日,银保监会人身险部发布关于近期人身险保险产品问题的通报,涉及横琴人寿、三峡人寿、平安人寿、泰康人寿、大家养老等15家险企,涵盖产品设计、条款表述、费率厘定、精算假设等四大问题。其中,中国平安旗下的平安人寿、平安健康、平安养老三家子公司均存在不合规现象;三峡人寿两次被点名。 具体来看,在产品设计方面,核查发现存在长险短做和责任免除约定的判定条件不合理等问题。例如,横琴人寿某终身寿险产品现金价值计算不合理,存在长险短做风险;信泰人寿报送的8款疾病保险,条款约定将被保险人在合同生效日前出现的症状体征作为在发生保险事故时的免责依据,而症状体征无客观判定标准。 在条款表述方面发现的问题有三项:一是条款与名称、精算报告不一致或表述不清。如三峡人寿、泰康人寿报送的2款疾病保险,保险责任仅含“恶性肿瘤-重度”,与产品名称不符。二是条款表述不严谨。如大家养老的某疾病保险,条款中存在免责约定未区分是否由意外伤害导致的情况。三是条款表述易引起误解。如人保寿险某医疗保险,条款中的健康管理服务内容直接引用相关监管规定,存在误导消费者隐患。 在产品费率厘定方面,有些产品明显不合理。例如昆仑健康报送的某疾病保险,保险责任为保障糖尿病并发症,但对身体健康者和糖尿病患者使用统一费率。此外,有些公司的产品精算报告中的利润测试不全面。如中邮人寿报送的3款产品,利润测试假设未体现相关业务结构假设数据。珠江人寿报送的某疾病保险,利润测试只选取单个模型点,未考虑业务结构影响。 值得注意的是,中国平安旗下三大子公司的报备产品中均存在人身保险产品“负面清单”(2021版)中的问题。其中,平安人寿报送的某医疗保险,条款中混淆“恶性肿瘤”和“恶性肿瘤-重度”。平安健康报送的某医疗保险,条款中的健康优选因子存在混淆费率确定因素与费率浮动的风险。平安养老报送的某医疗保险,0-50岁使用统一费率。 短期健康保险保证续保条款是今年监管部门规范的重点,然而核查发现,部分保险公司对有关监管规定理解不充分、执行不彻底,存在产品开发管理不规范等问题。通报指出,三峡人寿、和谐健康报送的4款短期健康保险、弘康人寿报送的某医疗意外保险,条款中关于不保证续保的表述不符合监管规定,存在较为严重的误导隐患。三峡人寿也成为唯一一个被两次点名的险企。 银保监会方面表示,下一步将持续加大产品核查力度,常规核查与重点抽查相结合,并着力针对报备产品违反“负面清单”或历次问题通报中列明的不合理、不规范情形的,依法对公司采取监管措施或行政处罚,并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同时,银保监会还将通过政策引导等多种形式,压实各公司产品开发管理的主体责任,督促各公司切实提高产品开发管理能力,不断加大产品创新力度,进一步丰富产品供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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