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处失信,企业将在行政审批、招投标、政府采购等各方面处处受限。有很多企业在日常经营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非主观意愿的,处理不当被行政处罚,公示在信用中国、地方省市的信用网站上,会对企业经营产生一系列不利影响,如果不及时修复可能会长期影响企业征信,成为企业发展的绊脚石。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信用中国”网站及地方信用门户网站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机制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积极督促失信市场主体限期整改,探索建立企业信用修复机制,深化“放管服”改革,今年以来,全国多地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办公室,在积极推广线上信用修复的同时,开通便民利企的线下企业信用修复通道,引入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入驻行政审批大厅,设立线下企业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窗口,为企业提供线下信用修复、信用查询、信用政策宣讲、信用档案核实完善、信用风险预警、信用报告出具、企业信用审核评估监测和退出“黑名单”制度等一站式服务。 什么是失信行为?严格的说失信行为分一般、较重、严重三类。根据失信行为的程度轻重不同,惩戒手段也不一样。一般失信行为,会被要求整改、信用提醒、诚信约谈;较重失信行为会被列入黄名单,黄名单有效期3年;严重失信行为将被列入黑名单,黑名单有效期为7年。
那么哪些企业信用信息可以修复?我们可以归纳为以下几种情况,对企业而言,凡是偷税漏税、企业信息虚假瞒报、生产假冒伪劣产品、违反食品安全、环保、城市管理、交通运输等方面的行为,将纳入企业信用记录,构成严重失信的将被列入黑名单,进行联合惩戒。针对上述不良记录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委托第三方机构申请信用修复。 企业信用修复申请需要同时满足三个条件: 一是行政处理决定和司法裁判等明确的法定责任和义务履行完毕,社会不良影响基本消除;
二是原则上自不良信息认定之日起修复期限应满一年及以上; 三是自不良信息认定之日起至申请信用修复期间,未产生新的记入信用档案的同类不良信息。 企业自检发现如有以下七种情况不予修复:一年内有严重失信行为的,或一年内有三次及以上较重失信行为的;企业已进入破产程序的;距离上一次信用修复时间不到1年的;5年内信用修复累计满2次的;5年内同一类失信行为已修复1次的;社会法人接到信用提醒后无故不纠正相关失信行为或者无故不参加约谈、约谈事项不落实,经督促后仍不履行的;省、市、县有关部门依法依规认为存在不能实施信用修复的其他失信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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