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片 赵春亮 摄 陕西省财政以保障每一个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为目标,以各个教育阶段和不同性质学校贫困生资助全覆盖为抓手,积极构建精准化资助机制,多渠道筹措资金,切实保障国家学生资助政策落到实处,使学生资助政策成为人民群众满意度和社会好评度最高的政策之一。 近年来,陕西省财政立足省情实际,不断健全学生资助制度,确保每一个孩子接受教育的基本权利。2015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印发以来,陕西省财政以保障每一个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为目标,以各个教育阶段和不同性质学校贫困生资助全覆盖为抓手,积极构建精准化资助机制,多渠道筹措资金,切实保障国家学生资助政策落到实处,使学生资助政策成为人民群众满意度和社会好评度最高的政策之一。 多渠道筹措资助经费,保障政策落实 ■陕西省加大财政投入力度、督促学校硬性投入、鼓励社会热心投入,积极构建“财政投入为主、学校自筹配合、社会捐资参与”三位一体的资助经费筹措机制。 陕西省积极构建“财政投入为主、学校自筹配合、社会捐资参与”三位一体的资助经费筹措机制,保障国家资助政策落实。 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建立各级财政资助资金分担机制,按照学校隶属关系、教育层次等因素,实行合理分担,并足额纳入预算,从制度上保障资助工作需要。财政投入用于建立基本资助制度,起到基础性保障作用,解决面上、普遍性问题。 督促学校硬性投入。要求幼儿园、普通高中从事业收入中提取不低于3%的经费,普通高校从事业收入中提取6%的经费,用于减免学费、设立校内奖助学金和特殊困难补助等。学校投入重点解决一些局部问题、特殊问题,对国家基本资助政策起到完善的作用。 鼓励社会热心投入。积极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捐资助学,社会投入重点解决一些基本资助政策覆盖不到的地方或难以解决的问题,对财政投入、学校投入起到补充作用。 目前,陕西省财政学前和基础教育阶段资助经费以财政投入为主,学校和社会投入补充;中职教育资助经费以财政投入为主,学校资助、社会资助和企业顶岗实习补充;高等教育阶段实行国家资助、金融机构助学贷款、学校学费减免和勤工助学、社会捐助等多元资助方式。 构建精准资助机制,提高资金效益 ■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孤残学生、低保家庭学生等学生群体,是陕西省财政重点保障对象,通过精准施策、精准分配资金,满足不同阶段学生需求。 资助对象精准,把好第一道关口。陕西省财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由教育、扶贫、财政等部门统筹管理,采取学生申请、班级(院系)民主评议、学校评定的办法实施。目前,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孤残学生、低保家庭学生等学生群体,是陕西省财政重点保障对象。 资助政策精准,满足不同阶段学生需求。陕西省根据不同教育阶段学生需求特点,精心设计资助内容,实行普惠性资助、济困性资助、奖励性资助、引导性补助等有机结合资助政策。普惠性资助,以免除学杂费为主,面向特定教育阶段的所有学生或绝大多数学生。政策包括: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学杂费、免费提供国家课程教科书,中职涉农专业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学费,研究生国家助学金,以及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济困性资助,以生活补助、助学金为主,助学贷款、扶贫补助、生活补贴等为辅,面向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政策包括:对学前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和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助生活费,对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给予助学金并免除学费,对职业院校和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给予助学金和助学贷款。在此基础上,对新入学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中高职学生,给予一次性扶贫助学补助;对普通高校、中职学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放生活补贴。奖励性资助,以奖学金为主,面向在校生中的品学兼优学生。具体政策包括:本专科学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以及各级各类学校安排的校内奖学金。引导性补助,以特别资助为主,面向特定类型的学生群体。具体政策包括:应征入伍服兵役国家资助、高校退役士兵学费资助,学前教育免费师范生等。 资金分配精准,提升基本公共服务保障能力。会同教育等部门努力摸清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底数、财力状况等基本情况,并依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分布状况,研究制定合理的资助资金分配方案,避免“平均分配”。在支持区域上,省级统筹资金重点向陕南山区、陕北黄土高原地区等财力条件相对较弱的地区倾斜,确保不同地区的学生资助能力基本相当。在资助人群上,重点向农村、边远、贫困地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残疾学生等弱势群体倾斜,保证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等重点保障对象优先获得资助。 强化监督管理,确保资金安全规范有效使用 ■陕西省每项资助经费都有相应的资金管理办法,推进信息公开,强化问效评价。 健全制度体系。印发《陕西省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办法》等,细化资助对象认定范围与条件,规范认定程序,夯实认定工作机制。印发《中等职业教育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等,明确资助标准,完善资助工作机制,基本形成每项资助经费都有相应的资金管理办法。推进信息公开,主动在部门网站等公开各类资助经费预算文件,接受社会监督。强化问效评价,发挥省财政厅监督管理局、专项资金管理局及教育厅经费评管中心的监督管理、绩效评价功能,从不同角度对资助经费使用进行评价。 壮大资助队伍。支持健全省、市、县、学校的四级学生资助工作机构,全省107个县全部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学生资助中心,实现组织机构全覆盖。逐步形成教育、财政、审计等部门共同参与的监督机制,各部门按分工,从不同角度对政策落实进行监督,确保资金使用规范。 注重信息技术。支持建立“陕西省精准资助管理信息系统”,汇聚扶贫部门的建档立卡人口信息、从教育部各学段学籍管理系统回流的学生学籍信息以及“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回流的学生受助信息,通过教育大数据平台,实现以上3个系统的互联互通和数据共享,互相比对、印证,完成对建档立卡学生的精准识别,将原先的“人找政策”变成现在“政策找人”,提高工作效率。 加大宣传力度。加强与各类新闻媒体联系,刊发学生资助等新闻稿件,宣传资助政策,争取各界关注和支持。 (陕西省财政厅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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